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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民权的角度解读塞浦路斯移民法

塞浦路斯是寻求移居海外宜居地人士的理想之选。这个岛国具有很高的生活水平、精彩绝伦的旅游胜地和叹为观止的自然景观,还有地中海的温和气候和稳定、高效、现代化的营商环境和先进的基础设施。因此塞浦路斯是寻求定居世外桃源,寻找营商和就业机会人士的极佳选择。此外,塞浦路斯有利的地理位置也让它成为通往欧洲的理想门户。

塞浦路斯是地中海居于西西里岛和撒丁岛之后的第三大岛,位居地中海流域的东北面,和欧洲、亚洲和非洲这三个大洲接壤。它以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充满活力和有多种选择的营商环境,高教育水平的劳动力队伍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领头羊。

这里必须着重强调一个事实,根据2014年3月19日部长会议的决议,非塞浦路斯公民可通过特许入籍程序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申请入籍的主要资金要求是至少五百万欧元的投资,投资于塞浦路斯政府债券(A.1标准)、塞浦路斯的公司或组织的金融资产(A.2标准)、 房地产、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3标准)、 购买或创建或参与塞浦路斯的企业或公司(A.4标准)或者在塞浦路斯银行存款(A.5标准)。此外,如果总投资金额等于500万欧元,也允许按照上述几种标准的组合继续申请入籍。

上述决议还提供了通过重大集体投资申请入籍的选项。具体来说,要求投资者按照上述A.1到A.4中的任一标准至少投资250万欧元,且明确地参加了一个特殊的集体投资计划,但前提是投资的总价值至少为1250万欧元。在上述的每一种情形下,申请人都必须在塞浦路斯共和国拥有私有住房,该住房的市场价值须至少为50万欧元(加增值税)。但是,如果投资人独立在永久私有住房中投资达到500万或250万欧元(视情况而定),则其无需再购买额外的住房。

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的好处包括但不限于:

  • 申请人及其抚养或赡养的家庭成员也可获得公民身份。
  • 自提交申请之日算起,完成审查程序大约需要3(三)个月的时间。
  • 对希腊语熟练程度没有要求,也无需在塞浦路斯定居。
  • 在欧盟范围内移动及创立机构的自由。
  • 资本、服务和商品的自由移动。
  • 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不需要宣布放弃现有公民身份,该公民身份也可以保留。
  • 通过使用投资组合,可以分散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 自申请获得部长会议批准之日算起,应在3(三)年内结束投资。
  • 塞浦路斯岛提供高水准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水平,和地中海的温和气候
  • 塞浦路斯法律框架基于英国普通法制度
  • 塞浦路斯共和国不仅和欧洲建立了坚固的外交和经济关系,还和其它主要国家,如俄罗斯、中国、印度、北美和中东等国建立了稳固的关系。
  • 庞大的免双重征税国家网络

还要注意的是,根据《外籍人士及移民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内政部决定向满足特定金融标准的第三国申请人发放永久居留许可。此类标准包括购买至少价值30万欧元的住房以及塞浦路斯银行3万欧元的存款,至少冻结3(三)年。最后,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证明他们每年从国外获得的固定可支配年收入最少为3万欧元,且每增加一个要赡养或抚养的成员,就要多增加5000欧元。申请人及受其赡养或抚养的家庭成员都可以获得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自提交申请之日算起,发放许可预计需要2(两)个月的时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塞浦路斯税务法被投票做了相当显著的修正,修正案更进一步加强了塞浦路斯税务系统的全面性和透明度特征。

具有重要意义的修正案如下:

  • 对于发生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资产收购,应向土地注册处支付的过户费可以减半,而含增值税的资产可以完全免除。
  • 对于发生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资产收购,该资产此后任何时候被销售都不收取资本利得税。
  • 在获得公民身份或居留权之后,持有人每年在塞浦路斯居住超过183天,就可以选择成为塞浦路斯税务居民。即便做出了此项选择,持有人从任何公司实体获得的任何股息依然无需缴纳特别国防贡献税。

作为一家塞浦路斯的公司,我们多年来一直在向客户提供移民服务,我们的主要目标一直都是针对每一客户的具体需求,量身打造极其专业的高标准服务。在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或居留权方面,我们公司拥有独立的房地产部、法务部、企业部和银行业务部,是配备完善的“一站式服务提供商”。很明显,我们公司可以替投资人及其家属完成所有手续,从着手处理所有初始投资程序一直到最终完成入籍流程。兢兢业业地提供以客户为本的服务,拥有稳固的客户关系,高速的回应,灵活且具有竞争力的定价,以及最重要的真诚与信任,我们可以完全满足客户的所有期望。我们的本地知识和专业技能可任由您支配。

IOSIF FRANGOS

律师 (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执行合伙人

BYBLOSERVE MANAGEMENT LIMITED

Iosif Frangos是I. FRANGOS & ASSOCIATES LLC的管理律师,该公司为一家获得塞浦路斯律师协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企业、税务、商业、保险、侵权和银行法律相关的业务。

Frangos先生是I. FRANGOS & ASSOCIATES LLC(一家纯粹的诉讼律师事务所)及其子公司Bybloserve Management Ltd(专门为国际企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受托人和企业管理服务)的创始人。

Frangos先生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法学学士)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学硕士),是塞浦路斯律师协会和国际税务筹划协会的会员。